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3 13:38:57 编辑:交通运输部 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增强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 “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7〕311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省驾校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鼓励驾校把驾驶培训和立德树人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秉持驾驶技能传授和文明守法出行素养培养并重的理念,全面提升新驾驶人素质,使之与现代汽车文明进程相适应。2017年底前,全省一级驾校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2018年底前,推广至全省二级驾校,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驾校均落实到位。

  二、活动内容

  (一)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全省一级驾校于2017年9月底前、二级驾校于2018年3月底前、其他驾校于2019年3月底前要在校区内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多媒体电教室、宣传橱窗或警示教育活动室、实物展台等开展宣传教育。有条件的驾校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 1263-2015),采取自主运营或与其他机构合作等方式,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开放。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指导力度,及时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通过教育阵地的多媒体设施,全方位、多维度地让学员感受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结合学员身边的案例开展宣传教育,用鲜活、发人深省的反面教材打动人心、触及灵魂。

  (二)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驾校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将文明交通法治课纳入教学学时安排,并由驾校主管人员或资深教师讲授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以案说法,让学员在学驾之初就筑牢“生命至上、尊法守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现代交通法治理念,树立“违章即违法”的思想红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年至少1次对驾校主管人员和授课老师进行法治培训;驾校每月至少1次组织教练员参加文明交通法治课学习,切实提升其法治意识,真正为学员做示范、当榜样。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驾校丰富授课内容,结合发生在我省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剖析事故案例,讲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带来的惨痛后果,切实增强法治课吸引力。

  (三)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驾校要将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纳入理论学习范畴,确保每位学员在理论学习过程中观看1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加强互动交流,利用警示教育片声画兼备、直观生动、震撼力强等传播优势,让学员从中真正受到思想洗礼和内心触动,感悟“小陋习酿大祸”、“小违法毁一生”的道理,切实增强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自警自律、警钟长鸣。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驾校及时下载、播放“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系列警示教育片。

  (四)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驾校要结合培训课程安排2个小时的多种形式的交通志愿服务,可将其纳入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育。驾校要结合我省山区道路多的特点,组织学员实地了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掌握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在交警指导下参加乡镇交管站和农村劝导站宣传志愿劝导服务。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指导驾校组织学员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劝阻交通违法、帮扶事故受害者等活动。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安排学员走进客运场站等地开展志愿宣传服务,宣讲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带,掌握应急自救等知识,抵制、举报超员运输和将危险品携带上车等违法行为。通过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学员亲身体会“守法带来平安畅通,违法易酿拥堵事故”。

  (五)举行一场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工作规范,在领取驾驶证前,集中组织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活动,使新驾驶人通过严肃、庄重、仪式感强的集体宣誓活动,切实感悟到获取驾驶证对个人意味着就要承担起重大社会责任,深刻认识到文明守法驾驶才是关爱家庭、珍爱生命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努力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推动者。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保证“五个一”活动顺利实施,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建省运输管理局联合成立全省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任组长,福建省运输管理局调研员吴深相任副组长,成员由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车管、法制处负责人,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培训管理处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有力推进。要围绕三年目标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稳妥推进,不搞简单化走过场,不搞“大呼隆”“一刀切”。驾校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推进台账,并逐步将落实情况纳入驾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三)固化机制,典型推进。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指导,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固化,将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为工作机制、制度,并加以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确保取得实效。要帮助驾校解决落实“五个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驾校行业积极性,对工作先进、效果明显的驾校要予以表彰和宣传。

  省级领导小组将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在2017年底对全省一级驾校、2018年11月前对全省二级驾校、2019年11月前对全省所有驾校组织检查验收。

  请各地于7月20日前将“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报活动领导小组;从7月开始,每月25日上报工作进展情况,8月20日、12月20日报送“五个一”活动实施阶段性情况。